索引号: 13570002/2024-06486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4-10-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对双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夏付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内部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夏付坡代表提出的中心城区部分学校内部仍存在交通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要求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从根本上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责任,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为学生创造更加安全的学习和出行环境,提出从三方面强化校园内部交通安全整治。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校园内部交通安全。
各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日常管理,建立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值班巡逻制度。在有条件的学校内部实施校内人车分离管理,将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学生活动区域与机动车通行、停放区域实现空间分离。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管理。按照功能分区及校内车辆通行需求,分类实施车辆禁行、限行管理。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的道路应全部设为禁行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推行。办公区、生活保障区确有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实施限时、限速管理,通行时间不得与学生活动时间重叠,通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二、强化学生、教职工在交通安全上的培训工作。
学校要结合校内车辆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守法出行。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加强对教职员工、服务保障人员的交通安全培训,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驾驶视线盲区、学校区域安全驾驶等培训,强化车辆起步、慢行礼让、风险识别与防范等安全意识培养。加强校内人员交通安全提示,结合学生出行规律、季节和天气特征因素,充分利用校内宣传平台,及时推送出行安全风险预警、安全防护要点、校内路径诱导等各类提示信息。
三、充分发挥护学岗和公安“三见”的交通安全保护作用。
积极配合公安民辅警的“三见”工作,发挥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打造学校周边“安全区”,增强学生儿童安全感,共同做好上下学时段护学工作,引导学生有序通行、安全过街。
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