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因地制宜、基层需要、符合实际”的原则,我区从《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中确定了8项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实施,并经市政府审核省政府备案。现将《双桥区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下放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及时调整公开相关清单
《下放清单》于2025年1月1日由各镇街实施,原有的下放事项清单不再执行。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要根据《下放清单》及时调整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边界
各镇街要依法相对集中行使《下放清单》中的行政处罚权,同时附带行使对应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为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问题,对属于乡镇(街道)管辖权的行政处罚事项,区政府有关执法部门不再行使,但对于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或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案件,依然由区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行使。区政府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行政监管职责,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或证据,及时向具有管辖权的乡镇(街道)移交移送,落实好与各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衔接、协助、协作等工作机制。
三、提升基层承接能力
相关下放处罚事项的执法部门要对所下放事项组织好培训,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各镇街具备开展相关事项的能力;各镇街要针对自身执法弱项,自行组织学习培训;区司法局要组织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附件:双桥区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下放清单(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