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55/2024-0676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12-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退休“高效办成一件事”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退休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三、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5号)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牵头部门:双桥区人社局
五、联办机构:医保部门、住建部门、公安部门
六、办理地址及时间: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下营房鸿福御苑小区A03区1-2号楼之间一层
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
(一)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正常退休)
1.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女工人)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
2.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工人或原干部身份在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干部,在干部岗位因单位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满5年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以申请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
(4)完成档案信息认定业务。
(5)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二)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参保人已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提前退休的距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因病退休不超过10年(含10年)。
(4)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三)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因病提前退休)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或曾在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十年的参保人员,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进行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参保人已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提前退休的距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因病退休不超过10年(含10年)。
(4)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四)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无需确认待遇资格)
1.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女工人)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
2.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工人或原干部身份在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干部,在干部岗位因单位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满5年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以申请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
(4)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五)、机关退休一件事(未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省工龄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社会保险费欠费的。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
(4)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当完成档案信息认定业务。
(5)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六)机关退休一件事(已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省工龄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社会保险费欠费的。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
(4)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当完成档案信息认定业务。
(5)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九、申请材料:
河北省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申报材料
序号 | 内容 | 附件材料 | 材料形式 |
1 |
企业(个人)退 休“一件事”(正 常退休) | 1.个人(代办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 公积金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 2.职工档案关键页及档案以外的原始举证材料 3.I类银行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 |
电子图片 |
2 |
企业(个人)退 休“一件事”(特 殊工种提前退 休 ) | 1.个人(代办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申请提 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 2.职工档案关键页及档案以外的原始举证材料 3.职工申请和单位公示结果 4.I类银行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 |
电子图片 |
3 |
企业(个人)退 休“一件事”(因 病提前退休) |
1.个人(代办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申请提 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 2.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核准表 3.I类银行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 |
电子图片 |
4 |
企业(个人)退 休“一件事”(无 需确认待遇资 格 ) |
1.个人(代办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申请提 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 2.I类银行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 |
电子图片 |
5 |
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一件事” (已完成视同 缴费年限认定) | 1.个人(代办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申请提 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 2.机关事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3.退休审批手续 4.退休前最后一次职务升降工资审批方案 5.I类银行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 |
电子图片 |
6 |
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一件事” (未完成视同 缴费年限认定) | 1.个人(代办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申请提 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 2.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键页及档案以外的原始举 证材料 3.退休审批手续 4.退休前最后一次职务升降工资审批方案 5.I类银行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 |
电子图片 |
十、办理方式:(一)窗口受理: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二)网上申报:http://cdsq.hbzwfw.gov.cn/
十一、办理流程及描述:
在省政务服务平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同时设置退休“一件事”服务专区,作为退休“一件事”申办入口,在统一业务流程基础上,按不同群体、不同办理条件区分6种情形,分别设计系统模块,实现退休“一件事”一网通办。具体如下:
(一)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正常退休)
1.申报。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6-12个月,参 保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申办人)通过退 休“一件事”申办入口,按照系统智能引导勾选需要办理的企 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新增退休人员养 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填报相关信息,分类上传办事材 料。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后,将办理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相关材料推送人社行政部门。
3.办理退休。人社行政部门接收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生 成《企业养老保险正常退休人员待遇条件认定表》,同时反馈申 办人、政务服务部门。未通过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审核的,系统反馈申办人,告知原因,重新申报。
4.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退休当月系统自 动将《企业养老保险正常退休人员待遇条件认定表》和申报材 料分别推送社保经办机构、住建(公积金中心)、医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结果反馈申办人、政务服务部门。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未通过的,系统反馈申办人,告知原因,做为单独事项按原办事渠道向相应部门重新申报。
(二)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符合企业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办理特 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流程与“第(一)条”相同。
(三)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因病提前退休)
1.申报。符合企业养老保险因病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线 下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省人社行政部门出具《企业养老保险参 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核准表》后,申办人通过退休“一件事” 申办入口,按照系统智能引导勾选需要办理的新增退休人员养 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填报相关信息,分类上传办事材 料。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后,将《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 病提前退休核准表》和申报材料分别推送社保经办机构、医保、 住建(公积金中心)部门。
后续业务流程与“第(一)条”相同。
(四)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无需确认待遇资格)
1.申报。无需确认待遇资格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申办人通过退休“一件事”申办入口,按照系 统智能引导勾选需要办理的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 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 金等事项,填报相关信息,分类上传办事材料。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后,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相关材料推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信 息,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计发表》, 同时反馈申办人、政务服务部门。未通过审核的,系统反馈申 办人,告知原因,重新申报。
4.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 房公积金。系统自动将《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计发表》 和申报材料推送医保、住建(公积金中心)部门,办理基本医 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结 果反馈申办人、政务服务部门。
后续业务流程与“第(一)条”相同。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一件事”(已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完成后,对已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业务流程与“第(三)条”相同。
(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一件事”(未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完成后,未完成视同缴费 年限认定的,业务流程与“第(一)条”相同。
以上业务,申办人可同时在养老保险参保地政务服务大厅、人社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线下综窗等方式进行现场办理。人社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住建(公积金中心)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否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四、结果送达:窗口自取,快递送达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二)电话咨询:0314-2062610;0314-2180029
(三)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
(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
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综合办公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05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