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96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工作要求,推动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现对第一批符合申领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计五个工作日。
112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