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德市双桥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2-16 15时42分浏览次数: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46日至59民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018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还不够强。

1)2020 年殡葬管理处处长及一名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根据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关于给予李新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承双桥纪【2020】68号)和《关于给予于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承双桥纪【2020】69号)在区民政局于2020年11月16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了通报。李新发同志和于伟同志在通报会上做出了深刻的检讨与自我批评,并议案为例对全局党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严谨务实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及时将《关于给予李新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承双桥纪【2020】68号)和《关于给予于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承双桥纪【2020】69号)在区民政局支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了通报。两名同志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严谨务实,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请领导放心。其他党员表示对此类问题将引以为戒,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严谨务实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党组对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思想重视还不够,抓的还不实。

1)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在学懂弄通上下的功夫还不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学习不深入、不彻底,不能学以致用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学习的时效性。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增强政治责任,做好长远谋划,强化政治理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针对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具体分析,将学习到的内容运用到指导具体实际工作中去。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增强政治责任,做好长远谋划,强化政治理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针对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具体分析,将学习到的内容运用到指导具体实际工作中去。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如:党员日常教育方面管理有所松懈,主要表现在部分党员干部平时在具体事务上投入精力较多,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我修养的提高,导致思想有所滑坡。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牢固树立学习理念,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内容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辅导、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专题学习和延伸学习,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注重学习的量和质,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二是召开全体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三是强调个人利用闲暇时间自学,并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

3.党组发挥核心作用不充分。局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如:2021年部分会议记录不规范,无参会人员,会议时间等内容,会议记录多处存在空白页,部分会议记录时间上存在记录不规范现象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局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生民政工作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改革创新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局党组要全面增强政治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和会议记录。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2021年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补充,对局内今后以党组、班子会议形式议事决策,充分发挥好党组的核心作用地位详细记录会议各项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4.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不到位。如:区民政局在社会救助领域还存在违规发放救助资金问题,共涉及2个镇5个街道,违规享保18人,违规发放金额 17401元。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负责,及时追缴全部资金,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强化动态管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社会救助领域违规发放救助资金 17401元,已全部追缴完毕,退回国库。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为民服务工作作风还不实。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大力支持下、区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目前 65 个日间照料服务站(其中 33个精品日间照料服务站)已基本投入使用,但是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在工作高标准的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工作标准和效率还有待提高,存在配餐服务未到位、疫情期间锁门、厨房用具未全部到位等问题。此问题整改,完成进度95%,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推进建设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养老精细化管理服务。细化服务设施、老年人、志愿服务等信息台账,对已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和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日间照料中心(站)配备2名社区工作人员,精准对接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七助”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全区老年志愿服务建设。进一步完善中益善缘“时间银行”公益平台内提供志愿服务者和老年需求者数据,组织动员志愿者特别是有能力的健康老人、社区中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三是落实“助餐”配餐工作。及时恢复因疫情原因中断的“助餐”服务,继续由双桥区政府与中鸿记餐饮有限公司按照签订的配餐协议,为订餐老人提供送餐至各日间照料中心(站),由日间照料站送至订餐老人手中。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2022年的配餐服务问题已整改完成,但因2023年涉及与第三方配餐服务公司重新议定配餐协议内容,我单位正在积极沟通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6.单位制度建设未做到科学有效,有的方面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如:区民政局 2021年部分会议记录不规范,无参会人员,会议时间等内容,部分会议记录时间记录不规范;殡葬管理处 2021年支部大会党员签名与个人学习笔记签名不一致等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和会议记录,并对2021年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二是殡葬管理处党支部要强化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加强党员学习,特别是支部委员,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发扬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到今日工作今日做、不拖不落、精益求精。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一是时按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调条例(试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内各项制度内容,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活动,迅速在全局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全党员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殡葬管理处已将大会内容补充完整,党员签名以补充,收缴党费依据补齐,民主评议党员以补充,殡葬管理处无为民服务内容。

2)有的方面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意识还有待增强。巡察发现局班子不同年度述职报告部分雷同;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如:区民政局某班子成员的 2021 年度年终考核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与民政局班子 2021 年度年终考核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雷同。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要求全局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提高“四个意识”,认真撰写个人的年度述职报告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材料终稿由党政“一把手”进行审核、签字,如发现雷同或照搬照抄现象,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在当年评优评先。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全局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提高“四个意识”,认真撰写个人的年度述职报告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材料终稿由党政“一把手”进行审核、签字,如发现雷同或照搬照抄现象,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在当年评优评先。同时,党组书记、局长与述职报告部分雷同的同志进行了谈话,并要求重新撰写述职报告。

7.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落实不严格,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1)票据填写把关不严,审核程序不规范。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4号凭证报销单领导未签字、2021年1月19号凭证申请没有提供红头文件、2021年3月14号凭证发票经手人未签字、2021年6月8号凭证退低保缺说明;区殡葬管理处财务 2020年5月40号凭证缺合同、领导签字、验收报告、会议记录,2020年7月5号凭证缺合同、领导签字、会议记录,2021年7月1号凭证缺回单、转账凭证,2021年8月14号凭证缺办公费明细表,2021年8月 26号凭证缺依据,2021年2月47号凭证、2020年4月22号凭证、2020年8月16号凭证、2020年10月7号凭证薪资表领导未签字。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经梳理整改,2020年11月4号凭证报销单由主管领导对凭证进行补签;2021年1月19号凭证申请资金红头文件报财政局预算股;2021年3月14号凭证发票经手人签字在凭证报销汇总单上;2021年6月8号凭证退低保款无退款说明,是桥东办事处退临时救助款10000元,已于2021年12月29日做为盘活存量资金退回财政局。二是殡葬管理处经梳理整改,2020年5月份40号凭证为当时没有找齐,后期已经把工程款尾款合同找齐,已由领导签字,并补充会议记录;2020年7月份5号凭证,由于当时口头答允,后续手续不齐全,已补齐合同并且领导签字补充会议记录;2021年7月份1号凭证,因当时是现金付讫,无回单,无凭证,目前票据上已盖章现金付讫;2021年8月份14号凭证,补齐缺办公费明细表,业务室用单据明细;2021年8月份26号凭证,补齐缺的依据和费用明细;2021年2月份47号凭证,2020年4月份22号凭证,2020年8月份16号凭证,2020年11月份7号凭证,薪资表领导未签字,由领导进行补签。要求殡葬管理处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要求,审查相关手续,做到手续齐备,做好签字核查等工作。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1月4号凭证报销单由主管领导对凭证进行补签;2021年1月19号凭证申请资金红头文件报财政局预算股;2021年3月14号凭证发票经手人签字在凭证报销汇总单上;2021年6月8号凭证退低保款无退款说明,是桥东办事处退临时救助款10000元,已于2021年12月29日做为盘活存量资金退回财政局。二是殡葬管理处2020年5月份40号凭证后期已经把工程款尾款合同找齐,由领导签字,并补充会议记录;2020年7月份5号凭证,已补齐合同并且领导签字补充会议记录;2021年7月份1号凭证,目前票据上已盖章现金付讫;2021年8月份14号凭证,补齐缺办公费明细表,业务室用单据明细;2021年8月份26号凭证,补齐缺的依据和费用明细;2021年2月份47号凭证,2020年4月份22号凭证,2020年8月份16号凭证,2020年11月份7号凭证,由领导进行补签。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巡察组发现殡葬管理处 2020年、2021 年的大额资金支出未在会议记录本上体现,“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存在该上会研究不开会研究现象。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督促殡葬管理处班子全面审视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相关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坚决整改存在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失误的发生。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党组书记、局长已与殡葬管理处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相关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坚决整改存在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失误的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如: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区民政局支部大会记录内容不全,缺少缺席人员姓名,原因等;区殡葬管理处支部大会记录内容不全,支部大会无党员签名、党费收缴无收据、民主评议党员缺失、为民服务开展地点为办公室等。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民政局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支部委员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学习,要求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的委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要求全体委员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包括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研究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每半年进行支部工作总结和支部书记述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殡葬管理处党支部强化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加强党员学习,特别是支部委员,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发扬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到今日工作今日做、不拖不落、精益求精。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按时按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调条例(试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内各项制度内容,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活动,迅速在全局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全党员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9.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如:民政局党组对退休党员关心关爱不够。未邀请退休党员参加教育活动,未组织对老党员干部进行慰问。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民政局党组今后工作中,加强对退休党员关心关爱,及时退休党员党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并及时对党关系在民政局党支部老党员干部进行慰问。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已将局内退休党员党关系转出,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党员活动。

10.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

1)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如:发现民政局原主管会计邢桂香退休后以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继续担任区民政局主管会计职务。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研究讨论对邢桂香同志进行工作调整,拟调整为协助综合办公室预算、婚姻登记及档案管理、社区干部工资核算等。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将邢桂香同志的工作调整为协助综合办公室预算、婚姻登记及档案管理、社区干部工资核算等。

2)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不足。如:截止到现场巡查结束,婚姻登记处仅有2名正式工作人员和两名劳务派遣人员,四名工作人员同时兼任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工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因未设立婚姻登记处机构,所以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应人员编制,我局党组于2021年6月已向区委组织部编制办公室申报了《关于配置婚姻登记处登记员的请示》文件,区委组织部编制办公室已于2022年2月进行批复,为我局增加事业编制2个给予协调解决。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目前,我单位已向区编办进行了申请增编,但因双桥区未进行事业编制统一招录,所以以上人员编制暂时空编,我局下一步待全区统一招录人员时予以补充,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3)存在一定程度的混编混岗问题。如:民政局受人员编制、身份的原因,截至目前五个股室负责人未全部配备到位。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80%,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我单位因行政岗人员退休及全区未进行事业编制统一招录,全局编制共空缺编制5个,其中:行政编2个、事业编3个,待全区统一招录人员时,我局予以补充调整人员混岗混编问题。取得成绩及进展情况等待全区统一招录人员时,我局予以补充调整人员混岗混编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21225日至2023年22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4-205651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区政府民政局;邮政编码:067000;电子邮箱:shuangqiaominzheng@163.com。

                       

 

 中共承德市双桥区民政局党组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