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22-0032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2-09-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桥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来文办理和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来文办理。
(二)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区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
(十五)承担区委外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外事的管理、协调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十七)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十八)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与区外及驻区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协调组织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双桥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信息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区政府领导日常讲话、汇报、报告等重要文稿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资料、文件登记、督办工作,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政府领导会议、调研、检查活动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长专题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文件和区政府综合性文稿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新闻稿件审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问题。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为区政府领导和基层单位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处报送有关信息,完成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审定、网络安全、公开内容的及时发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股(政策法规股、建议提案股、行政股、人事财务股、区政府值班室)。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中央国家机关、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各镇政府、街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各类文电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印发、文电运转和投递、文书档案及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讯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鉴、保密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大事记的编写;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印发等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报刊、杂志征订和分发工作。负责综合性事务工作及区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计划编制及与有关科室共同承办由区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负责区政府系统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报备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的政务接待,协调来信来访来电的办理和值班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干部档案、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预决算编制、报送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和调剂使用各项财政经费指标,负责各项专项财政经费指标的落实和使用;保障机关财务正常运转;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一室(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督查事项进行任务分解;负责督查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有关情况的汇总、审核办理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及开展再督查;负责对不同阶段的督查重点和工作难点、舆情热点等情况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督查任务建议;承担与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的沟通请示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二室。负责具体执行督促检查任务,人员按股室建制日常管理,执行督查任务按照授权和交办事项随机组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与区外及驻区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六)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负责协调本区重大外事事项;负责承办区级领导出访报批和对外交往事宜;负责来我区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2056659
负责人姓名:曹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