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人社字[2022]38号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工作要求,推动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现对符合申领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7号至2022年6月21号,共计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