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5/2022-03188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10-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环卫局、城管局、资规局、民宗局、旅文局:
为进一步规范镇街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就成立镇街行政执法“指导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目的
通过赋权部门对镇街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提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下放处罚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二、职责分工
区司法局:为镇街行政执法“指导团”工作的总牵头单位,承担综合协调沟通职责,组织成立“指导团”,对赋权部门或镇街提出的业务指导建议及时安排,组织赋权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如有必要,可直接安排组织赋权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赋权部门:抽调单位专业骨干人员参加“指导团”,针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不同情况、不同问题,需要对镇街进行业务指导的,适时向司法局提出指导镇街建议,并对镇街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镇街:主动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馈移交案件的办理情况;执法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需要指导,及时向区司法局提出业务指导建议。
三、指导方式和工作流程
指导方式:业务培训、工作点评、座谈交流、巡回指导、个案“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
工作流程:1、赋权部门或各镇街提出“业务指导建议”;2、区司法局按照 “业务指导建议”,采取不同方式,组织赋权部门和镇街开展业务指导。
四、“指导团”人员名单
组 长 程佳佳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股股长
副组长 徐维佳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股科员
成 员 李大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娄国伟 区农业农村局造林和林政股科员
亓相权 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股长
贾艳军 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公共场所科二科科长
黄一航 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副队长
赵 明 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贺 鹏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宁 宁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双桥大队副大队长
宋嘉谊 区统战部民族宗教股科员
朱 洪 区旅游和文化局文物保护管理局所长
“指导团”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股负责,各赋权部门和镇街需要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及时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联系。依赋权事项调整,指导团人员做相对应增减。赋权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中出现或发现需要对镇街进行业务指导的情况,如法律依据发生调整,自由裁量标准进行新的调整,镇街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等等,要及时认真对镇街进行业务指导。各镇街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指导,认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双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