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承德市狮子岭金矿等3家矿山的公告
2021-11-30 10时57分浏览次数: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20〕75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承德市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0〕50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度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0号)和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承德2021年度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承资规发2021〕12号)要求,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承德市狮子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岭金矿3家矿山(详见附后名单)企业因限期整改多项未达到《河北省矿山生产建设标准》,现决定依法以关闭取缔。

按照以上要求,上述3家矿山企业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本身,3家矿山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生态修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在矿山关闭过程中,如有以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对已确定关闭的矿山,双峰寺镇人民政府、水泉沟镇人民政府、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双桥区应急管理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双桥生态环境局、双桥区水局、双桥区行政审批局、双桥区供电公司等部门须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注销其相关证照,清理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撤离出安全生产和管理人员,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设备,毁闭或填实矿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关停矿山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采矿权人

1

承德市水泉沟乡大窝铺铁矿

C1300002009032120008864

承德市水泉沟乡大窝铺铁矿

2

承德市承坤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矿

C1300002009054120022550

承德市承坤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

承德市狮子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岭金矿

C1300002010054120066160

承德市狮子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