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43/2021-0000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1-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桥区民政局
2020年度“双随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规范民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内容的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公平、有效、透明、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保障辖区民政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方案适用于法律法规赋予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包含的内容及日常行政工作等。
二、主要任务及时限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按照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包含的内容,制定《双桥区民政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民政监管随机抽查的项目、依据、主体、内容及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目前包括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2项监管事项(具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区委编办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抽查对象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1.建立抽查对象主体名录库。按照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抽查项目,建立分类的《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每个类别库,应涵盖辖区符合项抽查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设立以来已审批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名录库内容根据区民政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每年进行动态更新。
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
2.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
(三)健全“双随机”工作机制
1.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与频次。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监督所监管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总名录的5%,各股室涉及监管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各类别的5%。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立健全随机抽查运行制度(长期)。由相关股室牵头组织具体抽查活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邀请局监察代表到场监督抽查,并可派员参加实地检查。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四)充分运用抽查结果
1.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在每次检查完成后,对检查中发现的抽查对象主体及各股室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
2.加强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在实施随机抽查机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规、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理,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职能股室要加强评估总结,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堵塞漏洞。
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
3.推进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要建立健全本系统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严密计划,加强保障,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随机抽查工作的管理,确保各相关业务股室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强化培训指导。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随机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双桥区民政局
2020年3月4日
双桥区民政局
“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名 单
组 长:关爱国 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东升 民政局副局长
方文姝 民政局主任科员
成 员:李 建 老龄办主任
范淑红 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张玉坤 科 员
姚丽佳 科 员
于凡雅 科 员
纪港滨 科 员
办公室主任: 李东升(兼)
成 员: 姚丽佳 纪港滨 于凡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