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31/2019-0165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双桥区狮子沟镇 |
成文日期: 2019-01-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事项名称: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方案审批
二、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三、受理机构:镇受理
四、审批机构:镇初审、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狮子沟小区5号商业,冬季:8:30--12:00,13:30-17:30.夏季:8:30-12:00,14:30-17:30
六、设立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
七、申请条件:不得超过河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农民意愿及承受能力
八、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由申报项目村申请)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纪录
3、财政奖补项目预算表
4、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书
5、村民筹资筹劳签字记录表九、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十、办理方式
镇农经站
十一、办理流程:村委会提出议事项目→村委会提出议事项目→村委会提出议事项目→报镇人民政府初审→材料是否齐全、标准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镇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布实施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四、证照情况:无
十五、结果送达:镇发放
十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狮子沟镇农经站
(二)电话咨询:0314-7034526
十七、监督投诉方式:电话监督投诉:0314-709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