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30/2018-0099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双桥区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8-11-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服务指南
2018-11-19 11时21分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

二、适用范围:石洞子沟街道居民

三、受理机构:街道办事处

四、审批机构:街道办事处卫计办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石洞子沟富华二期8号楼西侧底商,办理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设立依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七、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符合独生子女申请条件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的,不再办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八、申请材料:审核原件、需要复印件1份,领取填写申请表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当日

十、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街道办一站式大厅中卫计办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十一、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四、证照情况:纸质材料

十五、结果送达:直接送达

十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卫计办

(二)电话咨询:0314-2125033

十七、监督投诉方式

(一)现场监督投诉: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街政办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06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