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双桥区司法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级、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参与依法治区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区律师所及律师、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公证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中心及人员的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工作。 (五)指导、协调、管理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 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 (七)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按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双桥区司法局需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吉颖 负责局机关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负责信息、调研、外宣、信访、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局机关公文管理、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行风建设和行风评比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及干警的岗位培训教育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关系;处理局机关 的日常工作。 (二)法律宣传服务股 负责人:李鎵 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拟定全区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和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参与依法治区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普法、法制宣传等有关情况的统计报表及宣传报道、信息反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综合指导、管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及其人员的业务活动;负责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年检、注册;负责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及对其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接待和处理对法律服务 机构及人员的投诉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股 负责人:孙雪 指导、管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具体负责安置帮教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基层工作安排及人民调解报表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的网络化、规范化建设的落实;负责对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基层民调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工作。 下设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张蓝方) 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审查、受理、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及辩护工作,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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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及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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