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9/2024-0617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4-06-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6.20)
相对人名称 |
双桥区亿亩良田综合批发交易中心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陈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30802MACXJGDX9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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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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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2024年3月15日,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双桥区亿亩良田综合批发交易中心开展“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4年河北承德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在当事人现场负责人的陪同下抽样人员随机抽取了1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姜。2024年3月29日收到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DSP202400530 ,签发日期2023年3月29日,样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4年3月14日。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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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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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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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免予处罚 |
实施机关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