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23-0388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3-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3-03-31 17时36分浏览次数:

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国有林场:

承德市2022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212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201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市转用、征收集体土地1.1970公顷,转用国有土地0.066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2017

)批准时间:20221230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共1.2637公顷,其中1号地块0.5196公顷(干沟子村集体土地0.4529公顷,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林场国有土地0.0667公顷),2号地块0.7441公顷。

(二)范围:其中1号地块位于双峰寺镇干沟子村(四至范围为:东至:荒山;西至:荒山;南至:荒山、耕地;北至:道路2号地位于大石庙镇袁家庄村(四至范围为:东至:山坡;西至:道路;南至:耕地;北至:耕地

(三)用途:1、2号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三、工作安排

公告期限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