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34/2023-0529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双桥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2023-11-17 17时15分浏览次数:

序号

处罚

对象

处罚经过

处罚

部门

处罚

时间

处罚

结果

1

承德艾茵医院

承德艾茵医院拖欠杨帆、张静等人工资柒万捌仟玖佰伍拾肆元壹角柒分(¥78954.17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给承德艾茵医院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承双人社劳监改通字【2023】第2006号),承德艾茵医院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改正。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双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31116

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