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2/2022-035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双桥区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2-08-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的通知
2022-09-08 18时13分浏览次数:

一、“证照分离”定义

“证”指的是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照”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证照分离”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类事项,通过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清理,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与“照”的功能,推动“照后减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方案》起草背景

20215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起草承德市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直27个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编制意义和主要依据

制定《实施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从最根本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1〕4),相关内容与国家和省改革精神保持一致。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5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措施),改革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在全范围内分类实施改革。其中,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直接取消许可事项18项;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审批改为备案许可事项7项;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实行告知承诺20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95项。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加强信息系统配套支撑统筹推进“证照联办改革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分领域制定全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
    五、推行证照分离的意义
   对于企业来讲,“证照分离”意味着准入门槛降低了,改革清理了有关行政许可,部分行政审批或取消,或更容易办理了,政府职能部门把该放的权力放出来了。曾经存在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不用再跑上跑下,到各个窗口去办证了,感受到了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好的营商环境。

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