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冀卫办医函〔2021〕86号)、《承德市卫健委转发<关于做好过渡期全省诊所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承市卫医函〔2021〕35号)文件要求,双桥区卫生健康局现将诊所备案情况公开如下:
双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