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监督所于七、八月份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
在该次专项检查中,我所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薄弱环节,对以下可能存在问题的方面逐一检查:
一、 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二、 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 医疗废物是否分类收集、运送,交由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四、 医疗废物暂存情况
通过全面检查发现,有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完善、医疗废物暂存超时未及时清运等问题,现场全部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监督人员将继续落实工作要求,做好对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为原则,严格执法。